由于部分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放弃录取等原因,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三批院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部分院校计划空缺,现将空缺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本科三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有关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填报条件 我区本科三批填报志愿资格线为文科378分、理科316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三批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科三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凡根据考生本人志愿出档但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录取后放弃录取自愿退档的考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二、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6日23:00时至8月7日12:00时止。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报征集志愿,到规定的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对符合征集志愿报考条件而未按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上下载《宁夏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录取院校第二次志愿征集表》(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http://61.133.219.10(电信网)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网)填报本科三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普通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平行志愿解读》。 三、填报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在本科三批填报志愿资格线上,根据考生的本次“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