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从12月1日至12月7日进行。根据要求,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须符合《报名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报名条件。12月1日开始,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或县区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甘肃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类参加报名。甘肃2016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报名工作规定》执行。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份;主管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学籍;民族事务部门负责考生民族成份更改的管理及审批;县级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各类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二)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的公示制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此类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区)招生办及就读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做好残疾考生的身份验证工作。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区)招办负责提供给县(级)残联,并配合县(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 (四)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招生办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