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我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029,在陕招生代码:810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教育厅主管和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地处古城西安南郊大学城。学院现有工商管理、现代服务与管理、工程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艺术和公共管理6个教学系。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邮编:710119 学院网址:http://www.snbc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教务处、院办、纪监审、学工部及各教学系等部门组成。教务处负责拟定招生专业及计划,各系部负责制定测试项目、内容并开展测试,纪监审部门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gszsjy.snb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1896100(传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