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外办7部门日前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在现有按专业招生的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结合实际推进大专业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分制收费管理。 《意见》提出,大专业类招生试点的思路是,专业设置主要以院系为单位,实行宽口径、大平台的专业设置与培养,最大程度满足考生的报考志愿,为学生培养提供更大的学科平台。 落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意见》支持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除了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高校可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内所有专业。支持高校在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简化高校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的审批备案手续,便于高校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 在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上,《意见》提出根据高校办学规模和发展需要,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在机构编制限额内,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使用编制。高校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教辅机构的设置,根据相关规定由高校自主确定,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省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对以特设岗位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可按照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计入学校岗位结构比例。 《意见》还提出,我省将建立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学费标准并动态调整,在本科院校开展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试点工作。 《意见》明确,以实施海外名师项目和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为牵引,引进一批国际公认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和团队,支持高校适当提高外籍教师的工资待遇,适当放宽柔性引进高层次外籍人才年龄限制,完善引进高层次外籍人才社会保障等配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