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均可由所在中学推荐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一、招生对象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⒈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的保送生条件请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有关文件),在校各科学习成绩优秀,且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范围内。 ⒉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二、招生学院(专业) 专业类别 | 学院 | 专业(类)名称 | 备注 | 招生科类 | 外语类专业 | 英文学院 | 英语 | 含语言学、英美文学、高级翻译、国际会展与旅游、语言信息管理、文化与传播六个方向 | 文理兼招 | 商英学院 | 商务英语 | 含国际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法四个方向 | 西语学院 | 法语 | | 德语 | | 俄语 | | 西班牙语 | | 意大利语 | | 葡萄牙语 | | 波兰语 | | 东语学院 | 日语 | | 印度尼西亚语 | | 泰语 | | 越南语 | | 朝鲜语 | | 柬埔寨语 | | 老挝语 | | 缅甸语 | | 阿拉伯语 | | 印地语 | | 马来语 | | 乌尔都语 | | 翻译学院 | 翻译 | | 其他专业 | 经贸学院 | 经济学类 | 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税收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五个专业 | 商英学院 | 国际商务 |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 | 物流管理 | 含国际采购、国际物流与运输两个方向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类 | 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三个专业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金融数学与精算方向 | 只招理科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含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三个专业 | 文理兼招 | 中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三个专业 | 法学院 | 法学 | 含法律、国际经济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四个方向 | 政治学类 | 含外交学、国际政治两个专业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英语教育方向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类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电子商务 | | 政管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 | 文理兼招 | 社会工作 | | 应用心理学 | | 新闻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含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三个专业 |
注: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 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只能报考上表中的“外语类”专业。这16所外国语中学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16所外国语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