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条件: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不包括自选综合)有4门及以上为A等,且和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须为A等﹝其中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数学科目须为A等;报考物理学(师范)专业,物理科目须为A等;报考英语(师范)专业,英语科目须为A等;报考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语文科目须为A等;报考历史学(师范)专业,历史科目须为A等﹞,其余科目为C等及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不包括自选综合)有3门及以上为A等,且和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须为A等﹝其中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数学科目须为A等;报考物理学(师范)专业,物理科目须为A等;报考英语(师范)专业,英语科目须为A等;报考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语文科目须为A等;报考历史学(师范)专业,历史科目须为A等﹞,其余科目为C等及以上。在此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专项条件之一(仅限以下所列奖项):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