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56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为国家需要服务”的办学宗旨,弘扬“惟学、惟人、求强、求精”的校训,以“培养适应社会进步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实践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先后多次获得全国和全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 学校是国家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校园占地面积1780.71亩,是目前国内校园面积最大的中医药高等院校。有专任教师81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5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687人。教师队伍中,有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1人、全国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40人次、第十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5人、江西省首届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2人、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人、入选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共71人、江西省省级优秀教师20人、江西省名中医58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8人、博士生导师59人。近5年,共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463项,年均科研经费6004.92万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有28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其中,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 二、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于2005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系我国医学类本科高校中率先独立设置的音乐治疗专业,学校大力支持音乐治疗专业建成我国一流的音乐治疗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基地。 2010年10月,我校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获批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同年,被列入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重点(培育)学科,2011年音乐治疗学科组荣获“优秀学科组”称号,学校现为中国音乐治疗学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生在校期间,将接受全面的大学文化素质、系统的音乐理论与技能教育,接受音乐治疗临床训练和专业实践教育,毕业后能胜任综合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心理咨询中心、养老院、特殊需求(自闭症,脑瘫,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儿童中心、以及社区的专业音乐治疗师,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特殊教育教师,应用音乐艺术科研或群众文化艺术管理等工作。 学校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省份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文理不限)。 2、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省份:黑龙江、河南、浙江、江苏、广西。 3、专业成绩使用省联考成绩省份:广东、福建。 四、报考与专业测试 (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 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3、广东、福建两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本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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