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育、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试点建设项目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提高,2016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 一、报名资格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招生计划要求,文理兼招。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北京林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面向全国招收特长生34人,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拟签约人数具体如下:
说明:(1)该招生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质量的实际情况可在公布的总计划范围内略有浮动。 (2)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须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人选。 (3)除架子鼓、定音鼓等常用打击乐,其余乐器均需自带。 (4)自带服装、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需伴奏者请自备乐器或伴奏带(U盘、CD均可,MP3格式)。 (5)声乐考试提供钢琴,可自带钢琴伴奏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提前登陆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6年1月12日-1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bm.bjfu.edu.cn 网上报名方式: 1、 考生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考生往年已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过,可直 接登录报名系统),考生可以兼报项目,最多兼报一项; 2、 高水平艺术团测试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6年2月24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报到时间、考试时间、测试地点及相关考试安排,考生必须按相应的时间段到校参加报到测试。 四、测试内容和要求 1、报到、测试时间:2016年2月28日(如有变化见网上报名系统)。 2、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各项目具体测试地点见网上报名系统)。 3、内容: (1)管弦乐器:用五线谱识谱视奏,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 (2)民族乐器:能熟识简谱,懂得基本乐理,个人演奏水平能够达到或接近业余最高级。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 (3)舞蹈: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考前测量)。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自选舞蹈一个,基本功,摹仿。 (4)声乐:懂乐理,识五线谱或简谱,乐感好,音色纯正,五官端正,擅长表演。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考前测量)。自选歌曲一首,视唱一段。 (5)播音主持: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考前测量)。形象好,发音标准,优先考虑有话剧、声乐或舞蹈特长与演出主持经验者。自选一篇朗诵(限时2分钟),根据评委要求抽题即兴主持(限时2分钟)。 五、资格认定 学校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根据专业水平测试结果,结合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录取政策。 合格名单经北林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为我校最终入选名单。 六、文化考试 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报名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被我校确定为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者,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在艺术团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A档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可予以录取;B档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我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且不低于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可予以录取;A档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的15%;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2、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10分参与专业选择,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志愿填报合理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剂专业,专业级差为3,1,0。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林业大学后均为学生艺术团团员,按相关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教学排练、校内外演出和比赛,不得擅自退团。 八、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1月31日 2、报到、测试时间: 2016年2月28日(如有变化见网上报名系统) 3、结果查询: 2016年3月10日 (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北林招生网上公示) 九、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