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具有较高文艺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我校高水平艺术团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计划:71人以内 (二)招生项目:交响乐、民乐、声乐、舞蹈等项目,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要求,具有一定艺术特长水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理科考生,以及我校安排有文科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考生。2016年我校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海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放文科招生计划。 (二)思想品德优秀、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三)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则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的省级统一测试合格证书。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每个考生只允许申报一项特长,没有列入招生计划的项目不接受报名申请。 2.有意报考的考生请登陆“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24:00。 3.考生须于2016年1月12日(以收件日时间为准)前用EMS寄出,将报名材料寄至我校。学生所递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艺术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收)。邮编:430074。 4.报名材料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表》,此表经由网上报名后打印获取,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所获特长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高中以来参加省级及以上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4)高中成绩单及排名:高三年级最近2次模拟考试的成绩和年级排名,所在中学近两年的重本率。以上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 (5)考生特长项目的录像实况,要求录制一个完整的作品。 要求:录像(光盘)需制作成DVD数据盘,需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不得有剪辑,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录像(光盘)封面上需标注“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报考项目、作品名称”等信息。 (6)有乐团经验的同学需提供中学出具的乐团证明。 (注:打印、复印材料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 (二)资格审核和初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试。初试采取观看考生报送的特长项目录像的形式进行。 2.学校根据资格审核和初试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有关事宜将于2016年1月2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查询。 (三)复试(艺术专项现场测试) 1.我校2016年仅在本校设立艺术专项测试考点。 2.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2016年3月2日12:00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缴纳复试报名费、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高中阶段学生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复试安排(相关细节另行通知) (1)艺术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3月6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西八楼大学生艺术团 (2)艺术专项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注:1. 科目一须背谱,作品可与初试作品相同或不同; 2. 科目一由主考评委决定演唱(演奏、表演)时间长短,考试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3. 科目二由考生临时抽题测试。 4. 考生的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为科目一×70%+科目二×30%。 (四)认定标准 1.测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艺术团队伍建设具体需要,对复试考生按照分项目艺术专项测试分排序,择优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宁缺毋滥。 2.签约名单2016年3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我校将不再发放成绩书面通知及等级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