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6年舞蹈表演专业[招健美操考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舞蹈表演专业[招健美操考生]学制四年,本科层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符合河北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考生科类要求为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不需要参加联考。 四、招生计划 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五、招生办法、录取规则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专业测试在河北体育学院举行,两校共同使用统一的专业测试成绩。 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