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专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艺术类(美术)专业校考,招生录取依据天津科技大学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综合分(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计算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综合分计算办法参照我校2017年6月对外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