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不断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加强校际间的大学体育交流,培养文化层次高的体育工作人才,并力争在国家、省、市各类大学生的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 高水平运动队招收项目为田径、网球(不含软式网球)。 二、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其中,田径项目不超过32人,网球项目不超过8人,具体各项目招生人数根据考生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具体如下: 项目 性别 位置/小项 报名等级要求 招生计划 田径 男、女 短跨类 二级及以上 0-8 田径 男、女 跳跃类 二级及以上 0-8 田径 男、女 中长跑类 二级及以上 0-4 田径 男、女 投掷类 二级及以上 0-8 田径 男、女 全能 二级及以上 0-4 网球 男子 二级及以上 0-4 网球 女子 二级及以上 0-4 三、报名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