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1年开始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招生范围与我校普通高考招生一致。 二、招生项目 羽毛球 三、就读专业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法学、汉语言文学。 四、报考条件 必须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广东省考生,须是在高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或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五、报名缴费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至2月20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网站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提交相关信息(报名须提交近期小一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程序)。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体育测试费200元/人。一旦报名并缴费成功,不来参加资格审核及测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六、资格审核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必须由考生本人于2017年2月24日9:00-17:00自带有关材料(原件备查)到我校体育教研部(红满堂旁15号楼)410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进行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自带的审核材料包括: a.填写信息、贴好照片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1份(照片处也必须盖章)。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报名表。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b.考生户口所在地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还未开始进行高考报名的省份,考生可以在参加完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后,于报到时补交上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 c.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 d.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e.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查看原件,查看后归还。材料真实、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为资格审核合格。 七、体育测试 1、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2月25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体育测试。体育测试相关内容按《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羽毛球项目测试大纲》(点击查看)执行。 2、参加体育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资格审核获得通过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3、体育测试之前,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 八、录取原则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最终体育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2、我校进行的体育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市、区)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人选。 3、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所在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基本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合格考生,且项目体育测试成绩突出,经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参加由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进行录取(即单独招生考试)。根据规定,我校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其他入围合格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①对于少数考生体育测试成绩特别优秀,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②考生体育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③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4、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只能安排在我校当年设置的专业,原则上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5、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监督管理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弄虚作假或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录取资格。 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部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十、联系电话: 华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020-85283652 华南农业大学体育教研部:020-85280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