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2017年我校将继续本着“标准严格、程序严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我校乒乓球项目只接受1995年9月1日—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考生报名;不招收通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全国锦标赛和其他国家、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等取得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收项目及计划 所有项目分“单招组”即一级运动员和“非单招组”即二级(含)以上运动员,两类考生分别报名、分别测试,不准兼报。 招生项目:田径、乒乓球、射击(十米气步枪、十米气手枪) 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8时—2017年3月8日16时 报名办法: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报名,并扫描上传报名材料,包括: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获得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秩序册和成绩册以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 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于3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考生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身份确认及测试。 报名考试费:300元/人 四、身份确认 身份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乒乓球、田径项目:3月21日 射击项目:3月24日 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C座2楼会议室 确认流程: 1.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持户口及带有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户籍公章的户籍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获得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秩序册和成绩册以及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原件(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黑龙江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进行报名确认,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 2.工作人员将严格仔细审查考生的报名材料,材料齐全者方可允许报名,原始材料保存在学校备案审查; 3.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由工作人员现场拍照。 五、测试时间、地点: 田径:3月22日哈尔滨体育学院田径馆 乒乓球:3月22、23日黑龙江大学体育馆主馆 射击:3月25日黑龙江省射击队 六、测试办法 根据各项目报名人数,考前公布测试办法。 七、录取办法 1.测试合格的考生要实行三级公示,即本校公示、省招生办在本省公示、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示。 2.A类考生: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前20%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6]11号的文件要求,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事项见上述文件。 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课考试均合格的考生经考生所在省招生办批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由省招生办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此类考生不超过14人。 3.B类考生: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部分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30%。 此类考生不超过21人。 4.C类考生: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此类考生不超过35人。 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按照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监督机制 1.测试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451-86608305。 九、其他 1.录取考生入校后必须在校在读,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既要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2.考生参加测试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律自理,在测试体育专项时考生要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黑龙江大学招生领导小组。 附件: 黑龙江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名额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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