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已获通过且仅报名参加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的考生,须于11月28日(星期一)-11月29日(星期二)(每天9:00-11:00、13:00-15:00)到区县考试招生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及缴费[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毕业中学统一安排,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到暂住地)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56号)文件规定,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同时作为春季考试中的外语科目考试,因此已报名参加春季考试的考生无需再单独报名参加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