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是浙江省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第一年,为与新高考模式相适应,同时减轻考生负担,经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协商一致,我校对2017年少年班“创新试点班”在浙江招生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考试与录取办法 1、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6月在浙江当地参加统一高考,相关科目要求及说明见第二条。 2、高考成绩公布前,考生参加我校测试,科目为数学、物理。我校根据测试成绩全国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以此分数线为参考,按浙江考生过线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浙江省的复试人选。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可加10分参与选拔。 3、我校组织复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化学及非智力因素测试。 4、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结合高考成绩、我校测试成绩、复试成绩对浙江省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数为实际参加复试的浙江省考生总数的70%。 二、关于高考科目的说明 1、考生高考科目要求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外语测试时间统一要求为六月份。考生此次高考成绩仅供我校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选拔使用,若考生未被我校录取,高考三个科目的成绩不进入考生相关记录,因此外语测试不占次数,但考生也不得选择将此次外语测试成绩计入未来的高考总分。 2、我校对考生选考科目不作要求,选考科目成绩在我校选拔过程中也不具参考意义。若考生个人提前确定选考科目,将被视为正常高考的有效选择,若考生提前参加选考科目测试,成绩将有效并将占用相应次数,责任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 1、因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和高考的有关秩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书面认可我校对招生办法的调整以及对高考科目的各项要求(相应文本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以此为依据安排高考报名。未按要求进行书面认可的,视为放弃参加我校2017年少年班“创新试点班”选拔,我校将退回相应报名费用。 2、本招生办法最终解释权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招生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