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第一阶段(艺术类高考报名)已顺利完成。自12月1日起,第二阶段(普通文理科、体育类、特殊类型、对口招生等)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7日,除艺术类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等),其中,1-5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6-7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9-10日,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和退役士兵报名。 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 (一)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在学籍地的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考生应提前了解高考报名点信息和所在位置,并在报名点安排的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工作。 三、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历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高中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还须持省民政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 其他事项请查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规范有序地完成报名程序,共同做好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