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相关政策调整 (一)外省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进一步提高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2015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逐步提高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规定,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外省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已提高到240分,2017年确定提高到260分。 (二)继续精简在赣设点组织艺术校考院校的数量 2015年起,我省提高了在赣设点组织艺术校考院校的准入条件,校考院校数量逐年减少。2015年在赣设点校考院校数量为127所(仅占往年的55%左右),2016年为115所,2017年将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精简,在赣设点组织艺术校考的时间确定在春节后进行。 二、我省2017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参加考试: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可配替换芯),铅笔、画笔、颜料、铅笔刀、橡皮擦、透明胶带、双面光滑的画板等绘画及辅助工具。 考生禁止携带凹凸不平或有图案的画板进入考场;禁止携带文字、图片资料进入考场;禁止携带具有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接收器、发射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设备等)进入考场。开考前,考生必须主动将禁带物品放在考场外或考场内与考生隔离的集中指定位置。 (三)考生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须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四)素描、色彩科目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并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夹在画板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六)素描、速写科目两科连场考试,素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但不得离场,速写科目不得提前交卷;色彩科目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试(答)卷统一用透明胶带固定在画板上,不准用图钉、夹子、双面胶等固定试(答)卷。 (八)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九)领到试(答)卷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和所在考区等(不准用铅笔填写,未经批准不准涂改)。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确因填写错误需要修改须举手示意,经该考场两位监考教师核对并在存根联和考场情况记录单上备注签字后生效。 (十)考生须在试(答)卷规定的地方答题并注意卷面整洁。不准在卷面做任何标记,不准喷用定型液。 (十一)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答)卷,不准帮人改画作画,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答)卷带出考场。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全体起立,等候监考员依序核对收齐试(答)卷。 (十三)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如组织作弊者、代考或请人代考者),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