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面为10%,分别为: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4、我院设立贫困生补助资金(每年),享受面为在校生总人数的10%,补助金额分别为:一等8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5、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6、我院每年给予在校生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校方责任险。